近日,遵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公眾號發布關于規范全市白酒市場生產經營秩序的通告。披露為進一步規范白酒市場生產經營秩序,促進白酒產業高質量發展,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規范全市白酒市場生產經營秩序通告如下:
一、嚴禁無證生產經營。禁止未取得許可(備案)生產白酒;禁止偽造、變造、冒用酒類生產許可證或者超許可范圍生產白酒。
二、嚴禁非法添加。禁止使用甲醇、非食用酒精及其他非食用原料生產白酒;禁止在醬香型白酒生產過程中直接或者間接添加食用酒精、非自身發酵產生的呈香呈味呈色物質。
三、嚴禁侵犯知識產權。在白酒生產經營中,禁止偽造、冒用或者變造他人廠名、廠址、商標、包裝;禁止偽造、冒用認證標志、國際標準產品標志、地理產品專用標志、名牌標志等標志。
四、嚴禁虛假宣傳。在白酒廣告中,禁止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禁止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禁止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禁止虛假標注年份老酒、洞藏老酒,或者偽造生產日期等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
五、嚴禁不正當競爭。在白酒生產經營中,禁止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從事市場交易、實施損害競爭對手行為;禁止利用虛假折價、減價或價格比較等使人誤解的手段實施價格欺詐,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
六、嚴禁其他違法行為。禁止在生產、銷售的白酒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禁止生產銷售“三無”白酒產品;禁止在媒體平臺發布含有淫穢、色情、低俗惡俗等內容的白酒營銷視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白酒生產者、經營者有違反本通告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歡迎廣大市民參與監督,發現有違反本通告的,請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
作者: 來源:財經網